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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0 / 04
中共龙子湖区委办公室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子湖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蚌龙办〔2022〕 51号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实施更多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的行动,确保“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现将《龙子湖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暖民心行动任务落实。落细落实举措,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增福祉,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认真真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主要任务
(一)就业促进行动:聚焦社区“三公里”内困难群众就业不充分、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通过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用工服务、发放就业补贴等举措,切实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有效缓解企业缺工问题。(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二)“新徽菜·名徽厨”行动:聚焦提升徽菜烹饪技术水平、促进徽菜餐饮产业发展、打造徽菜美食文化品牌,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打造创业街区、构建菜品标准、助力品牌培育等方面,推动推出特色好菜、好厨师。(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三)老年助餐行动:从合理布局服务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规范助餐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建成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努力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四)健康口腔行动:针对口腔医疗机构规模小、专业人员相对不足等问题,通过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建设口腔医联体、增强专业技术力量等措施,缓解看牙贵、看牙难情况。(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五)安心托幼行动:通过补齐配全托位、优化幼儿园布局、配齐公办园学位、提供延时服务、明确收费政策等系列举措,让群众“托”得放心、暖心、安心。(托育牵头单位:区卫健委,托幼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六)快乐健身行动:聚焦当前体育场地少、健身设施缺、健身普及低等问题,通过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健身步道、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场地、丰富赛事活动等举措,让更广大群众快乐加入到体育健身中来。(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七)便民停车行动:通过完善停车设施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提升停车配套服务等举措,基本建成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八)放心家政行动:通过提升人员素质、培育龙头企业、强化诚信体系、推动服务创新等措施,让从业人员更专业、让广大雇主更放心。(牵头单位:区商务外事局)
(九)文明菜市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责,属地管理、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思路,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构建良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打造“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牵头单位:区商务外事局)
(十)老有所学行动: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着力缓解老年学校“一位难求”、学习不便、基层薄弱等问题,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方式,扩充办学容量,提升教学质量,为老有所学提供更多便利。(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暖民心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区直部门和乡街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推进组、督导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任务协同,分项目出台实施具体方案,优化推进暖民心行动的务实举措,尽力而为,贴近群众需要,探索建立一批“十全”暖心社区,推动民生实事、小事早行动、早见效、早满意。
(三)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暖民心行动的宣传力度,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平台,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暖民心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关心行动、支持行动、监督行动,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定期开展督导督办,做好调度协调、限时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加强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任务,分到条块,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确保暖民心行动有序实施、如期完成。
附件:1.龙子湖区“10项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龙子湖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3.龙子湖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
4.龙子湖区老年助餐行动方案
5.龙子湖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6.龙子湖区安心托幼(托育)行动方案
7.龙子湖区安心托幼(托幼)行动方案
8.龙子湖区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9.龙子湖区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10.龙子湖区放心家政行动方案
11.龙子湖区文明菜市行动方案
12.龙子湖区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办公室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龙子湖区“10项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顺利推行“10项暖民心行动”开展,办好民生实事,成立龙子湖区“10项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倪 涛 区委书记
副组长:余化祥 区委副书记
李 青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蒋 纹 区政府副区长
张如联 区政府副区长
冯 璐 区政府副区长
陈礼超 区政府副区长
王传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办公室主任
胡 斌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体局局长
成员: 吴学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韧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吴巨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磊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屈建文 区财政局局长
陈 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毛 来 区商务外事局局长
方 勇 区民政局局长
李 军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 萍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孙宜兵 李楼乡党委书记
李 磊 李楼乡乡长
王宏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风街道党工委书记
傅德府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军 东升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长城 东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宗 杨 治淮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明 治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胡术喜 解放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宣 解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邵 兵 曹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庞 飞 曹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丰俊豪 延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 磊 延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推进组、宣传组、督导组。
宣传组。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成员由各相关责任单位组成。
推进组。牵头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成员由各乡街组成。
督导组。牵头部门:区委督查考核办,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发改委(民生办)、区财政局组成。
附件2
龙子湖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2022年力争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全年新增技能人才600人以上;举办招聘会不少于2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00人次。
二、行动内容
(一)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
1.创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积极开展“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促进5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2022年,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275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
(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3.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贯彻落实“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宣传大学生租房补贴等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开发优质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300个,开发200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的生活补助,就业资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以市里最终目标为准)
4.促进农民工就业。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650人次以上。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6.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用工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重点企业“缺工清单”制度,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实时更新,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区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用工环境。
7.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积极建立劳务对接机制,促进劳动者市内转移就业。2022年底前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机制建立。
8.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加强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推广求职用工APP小程序,让劳动者求职更加方便快捷、企业用工更加精准高效。
9.扩大技能人才供给。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3100人次以上。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企业自主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年新增技能人才600人以上。
(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0.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发展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10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市、县、区财政资金列支,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0%,县(区)财政承担60%。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或委托运营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阶段性稳就业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根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五)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县、区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由省财政给予县、区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附:1、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2022年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1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以市里最终目标为准)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年,全区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区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及李楼乡、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2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00人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李楼乡、各街道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及李楼乡、各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240个。2022年,开发200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及李楼乡、各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促进农民工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650人次以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及李楼乡、各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区退役军人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7
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
2022年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外事局、李楼乡、各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每年新增技能人才600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9
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
2022年底前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机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10
开发基层服务岗位。
2022年,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275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李楼乡、各街道负责。
附件2-2
2022年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暖民心工程)
(以市里最终目标为准)
青年见习岗位数
短期见习岗位数
公益性岗位数
临时性专项岗位数
创建三公里
充分就业社区个数
全区
300
200
500
275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解放
54
35
85
50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东升
65
40
100
55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治淮
30
20
60
30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东风
75
50
110
65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曹山
30
20
60
30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延安
36
25
65
35
不低于社区总数50%
李楼
10
10
20
10
附件3
龙子湖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全面推动“食新徽菜 品古文化”美食+旅游宣传工作做深做实,提升徽菜烹饪技能水平;引导辖区城镇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成为徽菜师傅,实现更好就业创业;打造徽菜餐饮文化品牌,扩大龙子湖“新徽菜•名徽厨”影响力,经研究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聚焦提升徽菜烹饪技能水平,开展徽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聚焦促进徽菜餐饮产业发展,优化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服务;聚焦打造徽菜美食文化品牌,推动徽菜内涵拓展升级,将“新徽菜”打造成为龙子湖美食文化的特色“名片”,让千家万户在一日三餐里品味徽菜美食,让广大徽厨在烟火气息里创造滋味生活,让徽菜品牌在传承创新中发扬光大。
(二)具体任务
1.2022年,开发1条以美食为主题的旅游线路,培育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体验街区,策划和组织1场特色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70人次;积极推荐徽菜厨师参加全省“徽菜名厨”评选,推介烹饪制作技能技艺,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
2.2023年,累计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150人次;深化“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宣传,培树知名品牌。
3.力争到2025年底,推出1条省级、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省级、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32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24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0%;新增徽菜连锁企业3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6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10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徽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
1.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让徽菜师傅“铺天盖地”;面向餐饮企业新入职徽菜师傅,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鼓励徽菜师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让“徽菜名厨”“顶天立地”。结合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梳理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遴选推荐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区人社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等依职责开展)
2.构建开放的培训平台。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鼓励我区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徽菜餐饮企业申请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申报建设为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区人社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等依职责开展)
3.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破格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积极鼓励参加“徽菜名厨”(系列)评选,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评选。(区人社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依职责开展)
(三)优化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服务
1.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推荐参加“赢在江淮”等徽菜师傅创业创新竞赛,面向餐饮企业、徽菜师傅举办就业人才特色专场招聘活动。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对门店的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区人社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等依职责开展)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各级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引导“老字号”徽菜餐饮店铺加快技术改造,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徽菜烹饪技艺,推进徽菜美食传承与健康饮食的有机统一。贯彻落实省市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新建、改(扩)建或共建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吸引全省各地徽菜店铺入驻运营,打造一批“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徽菜打卡地、商业圈,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对照省市级办法予以奖补。(区人社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等依职责开展)
3.推动餐饮产业升级。依托餐饮行业协会商会,总结推广我市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支持徽菜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生产链、供应链。紧密结合龙子湖区产业特色,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打造具有龙子湖特色风味餐饮体系,推动徽菜龙头企业实行标准化操作、工厂化生产、集团化运作。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等依职责开展)
(三)打造徽菜餐饮文化品牌
1.增强徽菜产业“软实力”。探索“龙子湖名特小吃+旅游+市场”发展路径, 争创1条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条以上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支持符合条件的蚌埠名小吃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挖掘、推广蚌埠小龙虾、烧全鸡等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探索本地特色餐饮美食文化发展路径。(区文旅局依职责开展)
2.拓展徽菜文化“传播力”。通过举办龙子湖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专项技能竞赛、编纂名特小吃读物和美食宣传片等形式,深入推介徽菜师傅烹饪制作技能技艺,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推介本地徽菜师傅烹饪制作技能技艺。围绕“乡土、乡情、乡愁”,加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省、市文旅资源开发、沪苏浙餐饮交流等有机衔接,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蚌学技、回乡创业。(区文旅局依职责开展)
3.扩大徽菜品牌“影响力”。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在搭建徽菜餐饮行业发展平台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介徽菜文化品牌,鼓励徽菜师傅出皖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兴业。鼓励加强徽菜特色文化品牌推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省内、省外地区,加强交流对接,新建或改(扩)建徽菜餐饮特色店铺,让更多徽菜特色美食走出安徽、走向全国。(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等依职责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子湖区“新徽菜·名徽厨”——“食新徽菜 品古文化”主题活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广旅局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进机制
各责任单位开展的活动应提前2天向领导小组报备,活动结束后向领导小组报告活动成效;建立工作微信群,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选择专人负责,每周向行动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报导情况。
四、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
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补贴。
(二)强化创业帮扶
根据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按规定申报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申报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
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申报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3-1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依市下达目标任务数为准)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牵头责任单位
1
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就业创业服务和特色招聘活动
2022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70人次以上,策划和组织1场特色专场招聘活动。
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150人次。
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32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240人, 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1000人。
区人社局
2
“新徽菜 名徽厨”行动资金保障。
2022年-2025年,积极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协调,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予以安排。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
争创1条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条以上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2022年,开发1条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培育1个省级特色美食体验街区,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到2025年,持续加大特色线路宣传推广力度,争创1条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条以上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区文旅局
4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2022年,新增徽菜连锁企业不少于1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不少于2家。
到2025年,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3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6家。
区商务和外事局、区文旅局
附件4
龙子湖区老年助餐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和市级文件要求,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就餐服务需求,高质量完成老年助餐服务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龙子湖区城区目前有1个乡、6个街道,计划每个街道都要建设运营一座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中心食堂。
6个街道下属社区除食堂坐在社区外,共28个社区每个社区都要提供一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助餐点开展助餐服务。
李楼乡选择4个村也要各提供一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助餐点开展助餐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整合资源、放开市场
各乡、街道要充分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等国有、集体和社会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通过招商引资、公开招标、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机构,鼓励发展有利于老年人就餐服务的公建公营、公建民 营、股份制等经营模式。支持连锁餐饮企业社区门店设置老年助餐专区或参与老人餐配送,支持社区养老机构或辖区单位食堂等将内部优质餐饮服务向周边社区延伸。
(二)强化制度,明确补贴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统一的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补贴、机构运营补贴和针对老年人的助餐补贴政策。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空巢、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构建全覆盖的助餐服务网络。
(三)建立助餐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平台
加强我区现有养老服务平台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对接。可通过老年人助餐卡(实体卡或电子卡)、指纹检索、面部识别等方式,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及补贴管理。鼓励实现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多种方式点餐。
(四)加强宣传,积极推广
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加大宣传,利用现有民政专栏等宣传阵地进行专题报道,并公布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和小区助餐点的位置和就餐信息。通过社区(村)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网格员、为老服务机构等,借助居家服务、上门探访、志愿服务等契机宣传推广助餐配餐服务,深入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个社区、每户、每个老年人,提高助餐配餐服务知晓率。
三、完善监督管理
(一)拟开设社区食堂的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有合作意向的向街道申请,和街道达成合作意见后,告知区民政局。
(二)开设社区食堂时,区民政局要指导乡街和村居与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
(三)社区食堂要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时间、每周食谱、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等。区民政局负责统一悬挂社区食堂标识。
(四)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标准符合市民政局要求,可以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各乡街、社区中心以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等设施为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统筹解决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制定本辖区老年助餐行动方案,明确选址布局、建设时限、责任人等。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街、社区中心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二)建设阶段(2022年9月底前)
各乡街、社区中心按照审核后的方案启动实施,对需要自建的老年食堂和助餐点,按相关规范要求序时推进建设工作;对采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的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加快与相关单位对接,按序时进度完成改造工作,落实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运营阶段(2022年11月底前)
各乡街、社区中心结合本辖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的建设方式、需求特点,确定符合实际的助餐配餐服务运营模式,并对外开放营业。
(四)督查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2月底前)
各乡街、社区中心每月将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建设进展、完成情况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查,定期统计、通报各乡街、社区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民政、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推进。
(二)加大扶持力度。出台助餐人次补贴政策和运营补贴政策,保障老年助餐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慈善
资金支持助餐配餐服务长效机制,鼓励探索通过慈善冠名、
授牌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品牌餐饮企业参与“助餐工程”建设和服务的新模式。积极培育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餐饮企业和机构。
(三)鼓励探索创新。乡街根据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大胆探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助餐工程”优化发展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推动全区“助餐工程”优化发展提供经验。
附件5
龙子湖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为提升群众口腔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进一步加强健康口腔工作,根据《安徽省健康口腔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底前,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
2023年底前,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2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打造成居民15分钟口腔健康服务圈;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
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为健康口腔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多元化口腔健康服务
1.开展生命早期口腔健康服务
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强化家长是孩子口腔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
2.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一是将口腔健康知识科普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小学二年级学龄儿童开展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二是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口腔知识科普进校园”专项活动,开展规范化口腔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为区内所属小学提供《儿童口腔科普手册》5000本。
三是幼儿园和小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3.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管理
倡导老年人关注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的关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加强口腔健康管理,积极开展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
(三)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推动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倡导定期接受口腔健康检查、预防性口腔洁治、早期治疗等口腔疾病防治服务。
(四)提升群众就医便捷
推动辖区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
(五)强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加口腔专业技术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加强口腔专业人员保障,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辖区蚌医一附院、蚌埠二院和蚌埠口腔医院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每年开展1次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协调机制,制定健康口腔行动计划,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各方资源,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多元化健康口腔服务机制,提高我区健康口腔行动的保障力度。
(二)完善体系建设
完善口腔服务规划体系,合理配置、均衡布局,打造居民15分钟口腔健康服务圈。
龙子湖区健康口腔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加强健康教育,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每年度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体局、各乡街配合
2
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025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配合
3
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口腔知识科普进校园”专项活动,开展规范化口腔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幼儿园和小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每年度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配合
4
开展生命早期口腔健康服务,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
每年度
区卫生健康委
5
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推动辖区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
2023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6
增加口腔专业技术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加强口腔专业人员保障,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2025年底前,每万人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体局、区人社局配合
7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辖区蚌医一附院、蚌埠二院和蚌埠口腔医院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每年开展1次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每年度
区卫生健康委
8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
每年度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医保局配合
附件6
龙子湖区安心托幼(托育)行动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区托育服务能力,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托育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安心托育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底,新增托位45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1个;到2023年底,新增托位55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2个;到2024年底,新增托位4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6个;到2025年底,新增托位4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8个。
二、工作措施
(一)提供多元化的托育服务
围绕群众需求,促进多元发展,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等多元化的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各类托育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二)建设普惠性的托育服务
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年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三)健全小区托育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四)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联合区教体局开展托幼一体化建设。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制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到2022年底,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到2023年底,不少于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到2024年底,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到 2025年,实现不少于4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三、保障措施
(一)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普惠托育
建立健全普惠托育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民营机构新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托育班。
(二)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规范
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标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落实完善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服务水平
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托育服务队伍。
龙子湖区安心托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建设托育服务机构。
2022-2025年,每年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年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至2025年底,公立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2025年底前。
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分工负责
3
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全区40%的幼儿园为2-3周岁婴幼儿开设托班。
2022年达到10%;2023年达到20%;2024年达到30%;2025年达到40%。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4
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落实完善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长期。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5
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托育服务队伍。
长期。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附件7
龙子湖区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根据《蚌埠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区总托位数达15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5.91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其中,2022年新增托位数300个,2023年新增托位数300个。
到2025年,新增公办学位117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其中,2022年新增公办学位270个;2023年新增公办学位270个。
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中,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 建设普惠托育机构。2022-2025年,每年申报创建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年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2. 补齐配全小区托位。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3. 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民办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机构。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托育点。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4. 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制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到 2025年,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 优化幼儿园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每年测算入园需求,优化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城镇幼儿园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在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要。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
2. 补足配齐公办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办成公办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新建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推进小区配套园治理。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 支持民办园普惠发展。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质量,提升吸引力。杜绝新增无证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1. 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2. 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区政府承担幼儿托育服务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完成新增托位分解任务的乡街、社区中心进行奖补。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幼儿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幼儿园,在分配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时予以激励。
(二)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政策由上级发改、卫健部门核定。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明确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幼儿园教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建设托育服务机构。
2022-2025年,每年推进申报创建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至2025年底,公立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30%的幼儿园为2-3周岁婴幼儿开设托班。
2022年达到5%;2023年达到10%;2024年达到20%;2025年达到30%。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3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区教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2022年底前。
区教育局牵头,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2022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
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幼儿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7
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幼儿园,在分配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时予以激励。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8
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政策。
2022年底前。
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2022年底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10
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
2022年底前。
区委编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8
龙子湖区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区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0公里,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标准。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结合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莱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防止筒单化、“一刀切”。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制定龙子湖区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形成网络。启动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游泳、健身气功、太极拳、冰雪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一区多品”、“一乡一品”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2万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节目、栏目,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和省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我区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奖励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制定龙子湖区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制定配建“菜单”。
2022年9月底。
区教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和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对新建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将城市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持续推进。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建设沿淮河、龙子湖公园等健身步道,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到2025年底,建成20公里。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各街道、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2025年底。
区教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人防办、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外事局、各街道、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广场健身舞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区、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2万人次。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直播、手机APP等各类大众传播平台和现代多媒体传播技术,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全民健身“幸福龙子湖”的百姓故事。打造有影响力的龙子湖全民健身宣传平台。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文旅局、区文明办和各乡镇、街道配合。
13
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
持续推进。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分别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14
综合运用中央和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15
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区政府。
16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持续推进。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区教体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持续推进。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
2022年12月。
区教体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附件9
龙子湖区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方案》、《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推动治理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规范、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龙子湖区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统筹布局、实现便民停车”为目标,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基本建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我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一般不低于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每百平方米一般不低于1.1个;利用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委、东投集团)
2、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进行改建扩建停车泊位;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及人防工程等空间,进行改建扩建公共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东投集团)
3、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盘活共享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街、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4、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挖掘路内可新增利用的停车资源,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的停车需要。(牵头单位:交警一大队;配合单位: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5、规范管理路外停车泊位。对私自在路外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设置障碍物等占用路外停车资源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同步按照土地控规和详规,对路外停车资源进行科学布设,释放公共停车空间;规范做好公共区域停车管理,通过行政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的结合,打造静态交通管理“龙子湖模式”,有效缓解乱停乱放、长期私自占用公共资源等现象。(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街、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1、加强智慧停车管理。依托市城市管理局和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城市智能停车信息平台系统,全区各类停车信息数据同步接入市区两级大数据中心,建成市区联动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良性互动,为全区错时共享停车、停车诱导、无感收费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支持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建成具有核心技术和全产业链的省级一流停车企业。(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协商市发改委完善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推进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出台,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段”等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停车设施管理的监管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三)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1、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
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支持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以两站、蚌医一附院周边静态交通整治为试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静态交通管理模式;围绕可再生能源充电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交警一大队、各乡街、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三、政策支持
(一)完善用地政策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积极与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强化财政支持
引导和鼓励项目“打捆”等方式申请专项债券,用于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完善龙子湖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贴补或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摸排辖区现有停车场数、车位数、机动车保有量和可利用新增车位数,为统筹停车资源打好基础。
(二)编制实施细则(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对照方案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规划、新建、宣传、管理等工作实施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8月1日-12月底)
全面开展和实施2022年度新增停车位项目,完成建设、验收和管理等工作。
(四)全面完成总结阶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完成省市下达的书面三年目标任务,全面总结三年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成立了龙子湖区便民停车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乡街、东投集团、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停车便民行动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与《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宣传相结合,与两站、蚌医一附院静态交通整治工作相结合,通过电视台、日报社、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群、LED屏、宣传彩页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深入理解、支持便民停车行动,同时注重听取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为民服务共识。
(三)强化统筹运作
将地上和地下、路内和路外、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存量资源盘活和增量资源开拓、重点区域和全区范围、行政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交警执法和城管执法等各方面因素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捋顺行动路径,细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学习先进地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努力探索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既能解决当前停车难、停车乱等痛点难点问题,又具较强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模式,建设和管理同步发力,文明和便民同步彰显,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达到便民利民效果,努力推进幸福蚌埠建设。
附件:龙子湖区停车资源摸排统计表
龙子湖区停车资源摸排统计表
序号
所在街道
所在村居
停车场
路面车位数
小区停车
可利用停车场地
所辖区域总车位数
所辖区域机动车保有量
社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具体位置
停车数量
面积(平方米)
停车场权属
管理负责人
路内车位数(划线)
路牙上(商铺门口区域)车位数
小区位置
车位数量
拥有车辆数
所在村居
所在位置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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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龙子湖区放心家政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家政服务消费不省心等问题,贯彻落实《蚌埠市放心家政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提升家政人员素质,培育龙头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808人;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805人次以上;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率达100%,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延伸覆盖全区;推动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中小家政企业发展壮大;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码(牌)”全面推行,市民更加方便享受优质家政服务。
(二)阶段目标
整合全区家政培训资源,发挥行业培训机构孵化培育功能: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274人次;提档升级3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覆盖率;推行“一人一码(牌)”,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制度,遴选2家优秀家政服务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490人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覆盖率100%;继续推进“一人一码(牌)”,完善家政服务业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办法;遴选2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2025年,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每年遴选2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摸排企业底数
核实家政企业名录。加强对家政基本单位的梳理,分乡街明确辖区所属家政企业公司性质、内部员工情况、培训情况等信息,确保名录册真实完整。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核实工作,确保摸排工作落地落实。(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着力提升人员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回炉”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2022年岗前培训达到910人以上、“回炉”培训人次达到1361人次以上,2023年岗前培训达到450人以上、“回炉”培训人次达到2038人次以上,2025年完成目标任务。(区商务外事局、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2.开展职能等级认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
3.打造产教融合基地。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打造一批政校合作项目和家政培训基地。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
4.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区商务外事局、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三)着力引育市场主体
1.招引一批龙头企业。争取招引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与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乡街结对,到我区投资开设家政服务网点。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成效。(区商务外事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扶强一批本土企业。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品牌打造与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方式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区商务外事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 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完善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双创、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区商务外事局、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四)着力强化诚信建设
1.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推动我区家政服务平台与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完善。(区商务外事局)
2.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完善。(区商务外事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3. 健全标准体系。鼓励辖区家政服务企业主动与市家政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共同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完善。(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外事局)
4. 大力推行亮码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再经第三方审核,系统对审核通过者自动生成二维码,实行“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人员上岗“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2022年启动实施,持续推进。(区商务外事局、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着力推进服务创新
1.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大力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区商务外事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 鼓励发展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区商务外事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鼓励家政企业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支持企业享受省级政策奖励。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三)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广契合家政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区财政局)
(四)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省委暖民心行动统一部署要求,召开全区放心家政行动动员部署。
(二)细分目标阶段(2022年7月底前)。按照2022、2023年的阶段目标,细分各乡街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见附件2)及家政服务人员新增计划推进表(见附件3)。
(三)信息归集阶段(2022年10月底前)。通过市家政协会,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乡街摸排等手段,掌握家政服务企业底数,建立企业信息表。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网络电话解答等形式指导督促全市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建立健全信用记录。
(四)开展培训阶段(2022年7月—202年11月底)。通过对辖区人员的摸排,组织指导目标人群参与岗前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参与“回炉”培训,指引岗前培训人群通过商务统一平台健全信用记录。
(五)信用评价阶段(每年年底之前)。按照《安徽省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推荐优秀家政企业和人员,每年遴选2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六)开展督促检查(每年年底之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乡街放心家政培训情况、“一人一码(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配合市商务和外事局开展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并对各乡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街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家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乡街+协会+企业”四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乡街监管责任、协会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街要按照《放心家政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氛围营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放心家政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提高社会知晓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附件:1.龙子湖区暖民心行动放心家政领导小组名单
2.龙子湖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3.龙子湖区家政服务人员新增计划表(2022—2025)
附件1
龙子湖区暖民心行动放心家政
领导小组名单
为顺利推行暖民心行动放心家政活动及后续工作,决定成立龙子湖区暖民心行动放心家政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蒋 纹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庞 飞 曹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傅德府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长城 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宣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磊 延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明 治淮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磊 李楼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磊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向勤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胡 斌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方 勇 区民政局局长
朱 何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陈 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秋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万付 区税务局局长
毛 来 区商务外事局局长
李 萍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 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王宗宝 区总工会主席
区放心家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外事局,毛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龙子湖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序号
乡街
全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人)
2022
2023
2024
2025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1
东风街道
246
122
122
153
61
122
61
100
2
东升街道
210
254
104
351
52
140
52
115
3
解放街道
137
129
68
245
34
72
34
52
4
曹山街道
110
412
54
700
27
310
27
205
5
李楼乡
91
50
45
67
23
45
23
35
6
延安街道
73
150
36
178
18
89
18
66
7
治淮街道
46
244
23
344
12
132
12
104
附件3
龙子湖区家政服务人员新增计划表(2022—2025)
序号
乡街
2022年新增人数
2023年新增人数
2024年新增人数
2025年新增人数
1
东风街道
122
122
122
122
2
东升街道
104
104
104
104
3
解放街道
68
68
68
68
4
曹山街道
54
54
54
54
5
李楼乡
45
45
45
45
6
延安街道
36
36
36
36
7
治淮街道
23
23
23
23
附件11
龙子湖区文明菜市行动方案
龙子湖区辖区内现有菜市12个,10个已进行过改造,7个属于市级标准化菜场,2个临时菜场不具备改造条件,为推进“文明菜市”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规范辖区菜市建设,健全市场体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全区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菜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消费环境,全面提升菜市文明水平,根据《蚌埠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责,属地管理、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思路,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对全区菜市开展集中改造,构建良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打造“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
(二)具体目标
2022-2023年对全区10个已经进行过改造的菜市进行进一步升级。新建菜市按照文明菜市要求建设。2024—2025年,进一步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统筹推进、多方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政府资源全面参与文明菜市建设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保障文明菜市建设、运营管理和健康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按照“一市一策”、分类指导的要求,结合菜市产权性质、转租经营等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全区菜市文明提升行动。
(三)区级统筹,各乡街、区直部门依据分工落实相应职责。区级制定全区文明菜市行动方案、配套区级专项资金、督促检查和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乡街承担属地责任,按全区统一安排,抓好辖区菜市文明菜市行动。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文明菜市”行动顺利推进,特成立“文明菜市”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蒋 纹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屈建文 区财政局局长
刘 磊 区住建局局长
毛 来 区商务外事局局长
李 军 区城管局长
程秋生 区市场局长
张现伟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 磊 李楼乡乡长
孙 磊 延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傅德府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明 治淮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长城 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宣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庞 飞 曹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外事局,由区商务外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菜市”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协调、资料收集等日常事务。
区财政局:负责涉改菜市改造提升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改造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涉改菜市改造完成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统筹拨付补贴资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涉改菜市改造提升施工期间的质量监督工作。
区商务外事局:负责文明菜市行动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文明菜市改造提升各项工作;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时沟通、反映和协调解决改造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涉改菜市验收,协调各级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整治涉改菜市周边环境,对涉改菜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助涉改菜市所属乡街,抓好临时过渡菜市的相关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的日常监管;涉改菜市改造提升施工完成后,配合做好涉改菜市的验收、经营户的回迁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对涉改菜市升级改造过程的跟踪监督,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做好消防审验把关工作。
各涉改菜市所在乡街:认真履行属地主责,抓好辖区涉改菜市改造提升涉及的思想动员、信访维稳、涉改市场临时过度方案和临时过渡市场选址、经营户迁出和回迁、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涉改菜市开办单位:是菜市改造提升实施主体,按照《文明菜市实施标准》,根据涉改菜市实际,在市商务局和外事局、区商务外事局和区属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一市一策”原则,完成改造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召开全区商务系统落实暖民心文明菜市行动推进会议,进行全区动员、统一部署。
(二)摸排定标阶段(2022年6月月底前)。对照《文明菜市实施标准》统计形成菜市基本信息台账,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对不达标菜场制定改造计划。
(三)整治改造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本行政区域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实施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确保所有既定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组织验收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1个月内,申请市商务和外事局进行项目验收。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所有项目验收。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所有项目验收。
(五)抽查复核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2023年3月31日前、2024年3月31日前,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分别对经市级验收的2022年度、2023年度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五、支持政策
对于达到省级改造标准的市场,省财政按照改造和新建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支持,改造的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资金支持,市财政按照改造投资额的10%、最高可达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区财政依照市级政策1比1配套奖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文明菜市行动,事关群众所盼,涉及千家万户,是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工程之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执行到位,确保文明菜市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菜市“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菜市开办者完善菜市硬件设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街、社区、村委、菜市开办者作用,特别是调动菜市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动文明菜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加强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传达政策要求,深入挖掘文明菜市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使文明菜市行动得到最广泛支持、参与。视情组织多样化交流,促进经验分享。
联系人:赵传洲 18297319802 0552-3040234
1.文明菜市实施标准;
2.龙子湖区文明菜场提升改造任务分工
附件1
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为针对性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排风控源
1. 菜市要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
2. 城区菜市、乡镇室内菜市宜保持窗户通风,保证空气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3. 按标准建设菜市公共卫生间,大门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有条件的菜市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4. 对卫生间应加强保洁力度,勤刷、勤冲、勤洗、勤用空气清新剂、盘香、卫生球等去异味措施。
5. 菜市应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收集点;每个经营户应配备垃圾桶(箱)。蔬菜、水果等经营区使用带盖垃圾桶,肉类、鱼类、海鲜等经营区使用密闭垃圾桶并配置专用垃圾袋,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清洁。
6. 肉类下水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加装防鱼鳞设施。
二、实行分区管理
7. 城区菜市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8. 有条件的乡镇室内菜市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雨水管道共用。
9. 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10. 菜市柜台外地面应根据经营特性需要设置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排水槽,并设地漏。
11.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吹干机,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
12. 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13. 菜市内水分较大的海鲜、水产等产品应单独成区,集中设置,且与熟食、粮油、干调等对空气敏感度较高的商品明显隔开。
14. 海鲜水产区域应配备上下水设施,宜采用或改造使用地面镂空装置,确保宰杀处理产生的污水往下流而不往外流。
三、加强清洗亮化
15. 保持菜市外立面和内墙清洁干净,杜绝破损现象。
16. 菜市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宜采用地砖铺设。
17. 菜市地面每天退市后及时冲洗干净。肉类、水产、海鲜类下水道每周至少打捞1遍,保持畅通。
18. 菜市其他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每月至少疏通1遍,保持畅通。
19. 对菜市内鲜肉、活禽、鲜鱼等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1遍,每周清洗、消杀至少1遍,保持无污渍、无异味。
20. 根据建筑面积和高度安装充足的灯具,保障场内照明舒适感。
四、推进规范管理
21. 推行划行归市,根据市场功能,可按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副食品、熟食卤品等交易区,面食、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设置。
22. 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应集中划区,活禽类经营户应一律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并与其他交易区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禽类产品经营户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设置熟食卤味隔离柜罩,配置防腐、防蝇、防尘用具,实行干湿分离、生熟分放。
23. 城区菜市应设置服务台、公平秤、广播、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24. 保障通道和出入口畅通。严禁在市场出入口堆放杂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5. 规范设置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设置市场周边各类停车泊位,禁止各类车辆在市场内外乱停乱放,加强路面管控,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蚌埠市文明菜市实施标准
一、改造硬件设施
(一)完善通风设施。菜市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市场运营方按环保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备,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温控的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二)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做到渠道通畅。
(三)完善服务设施。城区菜市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监控室、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督促合理设置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区;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等服务设施;配备公平秤等相应设备,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
二、加强卫生保洁
(一)规范垃圾处理。菜市建立垃圾处理制度。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及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清理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
(二)加强清洁消杀。菜市建立保洁制度,配齐保洁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定期开展卫生整治,确保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无乱挂乱贴等现象,保持市场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
(三)加强厕所保洁。菜市加大公厕保洁管理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做到无蚊蝇、无异味、无杂物。
三、规范秩序管理
(一)推行划行规市。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合理设置蔬果、水产、禽类、肉类、干货等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科学布局面食净菜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区。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二)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完善场地及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满足群众需求。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乱停乱放,加强消防安全管控,维护良好秩序。
(三)引导文明经营。经营户公平、诚实、守信经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洁。
(四)加强市场监管。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悬照亮证经营,做好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营造良好氛围。培育经营户良好的社会信誉。通过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龙子湖区文明菜场提升改造任务分工
序号
名称
地址
是否达标
是否属于市级标准化菜场
存在问题
整改方式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新都农贸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新都花园11号楼底层农贸市场
否
否
硬件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整体改造
曹山街道、区商务外事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2023年底
2
新淮综合市场
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二路中段
否
否
硬件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整体改造
东升街道、区商务外事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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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钢农贸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新淮路天祥家园农贸市场一层市场部分
否
否
硬件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整体改造
解放街道、区商务外事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2023年底
4
龙湖嘉园农贸市场
龙子湖区望湖路638号
否
否
硬件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整体改造
东风街道、区商务外事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2022年底
5
香榭兰庭农贸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与淮河路交叉口香榭兰庭农贸市场一层
否
是
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曹山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6
余庆苑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余庆苑小区6号楼下
否
是
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东风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7
延安北路农贸市场
延安北路滨河外滩花园小区内会所
否
是
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治淮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8
群力街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群力街88号
否
是
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延安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9
千万家明珠店
安徽省蚌埠市凤飞路212号
否
是
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东升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10
解放一路农贸市场
安徽省蚌埠市新淮路天祥家园农贸市场一层市场部分
否
是
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对照标准整改
东升街道、区市场局、区城管局
2023年底
11
风动市场
李楼风动市场内
否
否
通风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迁入东湖雅苑市场
李楼乡、区城管局
2023年底
12
王台子市场
蚌埠市解放二路北首
否
否
通风设施、卫生保洁、秩序管理不达标
进一步规范经营
解放街道
2023年底
13
东湖雅苑市场
东湖雅苑小区
在建
否
李楼乡、区商务外事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待定
附件12
龙子湖区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根据《蚌埠市老有所学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龙子湖区位于蚌埠市东部,总面积161.68平方公里,总人口27.56万,其中老年人口(60周岁以上)5.42万,共辖6个街道、1个乡镇。到2025年底,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4000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2000人左右),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2021年的2000人达到16000人左右(其中,线下13000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在现有已建成区、乡街、村(社区)的三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增量、提质增效。
其中,2022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500人(其中,线下11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老年人达到3500人左右,其中,线下2000人左右)。
到2023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3000人(其中,线下18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老年人达到5000人左右,其中,线下4200人左右)。
二、工作举措
(一)多措并举、扩容增量
1.改建一批。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造建设成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重点面向乡街、村(社区),改建一批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分校)。
2.扩容一批。依托现有的区级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
3.新设一批。2023年底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村举办多个学习点,方便老人就近入学。
4.网办一批。发挥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丰富内涵,提质增效
1.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邀请授课制度。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制定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导,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蚌埠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区级精品课程。
3.推进智慧教学。充分利用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开拓建立区级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4.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一批示范老年学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对改建的公办县(区)、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区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学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学校,按公办老年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三分之一给予奖补。
(三)强化师资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各单位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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